閩侯縣城關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項目招標公告
發(fa)布(bu)時間:2020-06-05 10:19 文(wen)章(zhang)來源:
福建省健坤招標有限公司受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對閩侯縣城關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項目的下述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現歡迎國內合格投標人對該招標服務進行密封投標。
1、招標編號:FJKZB-621042020
2、招標服務一覽表:
合同包 |
服務名稱 |
招標服務內容 |
暫估數量
(噸/年) |
處置費單價最高限價(元/噸) |
單年總價約
(元/年) |
服務期限(暫定) |
合同包最高限價(元) |
處置工藝路線 |
1 |
閩侯(hou)縣城關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項目 |
含水率約60%污(wu)泥(ni)處置,服務(wu)內(nei)容(rong)要求(qiu)詳(xiang)見第(di)三章招(zhao)標內(nei)容(rong)及(ji)要求(qiu) |
約3800 |
230 |
874000 |
二年 |
1748000 |
堆肥 |
注:(1)本次采購服務項目為單價采購,處置污泥數量為暫定數,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生產需求調整數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亦無義務對中標人解釋其原因。實際結算費用為中標單價,采購數量為招標人委托的污泥處置量,結算金額=中標單價*污泥處置量。本次最高限價為含稅的價格,因此投標人報價應為含稅的價格。
(2)本項目按合同包進行評審與投標。投標人必須對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務進行報價,不得僅對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務進行報價,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投標人就生物堆肥處置工藝進行投標。
(3)投標人的響應報價應包括本采購項下的管理、運營和維護污泥處置處理項目設施費用、污泥處置中各項環保費、檢驗檢測、驗收、保險、勞務、管理、利潤、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金以及合同包含的全部風險和責任等所有相關因素涉及的全部費用。
(4)污泥量需按照污泥處置管理相關要求進行出廠及污泥接收兩次過磅。污泥處置量按“接收點”地磅(該地磅必須經招標人和中標人驗收合格、并由法定資格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地磅應定期通過相應資質部門檢定,及時向招標人報備檢定報告;如“接收點”地磅故障時應及時與招標人聯系,污泥處置量根據招標人地磅計量進行計算)的計量進行計算。當雙方對污泥處置量的計量存在較大差異時(雙方地磅誤差超過2%),雙方應確認地磅計量的準確性,按確認后的計量進行計算。中標人不能定期提供“接收點”地磅的檢定報告時,招標人有權通過指定市政地磅的計量進行計算,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5)投標人所投的服務技術性能應符合或優于招標文件要求。
(6)投標人投標時須詳細標明響應服務的技術性能以及對應的詳細配置說明。
(7)投標人中標后不得擅自轉讓、處置授予的污泥處置處理權。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服務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8)委托服務合同服務期暫定2年,若因國家政策、監管部門要求、污泥處置工藝等原因發生變化,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污泥處置數量進行調整或終止合同,招標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委托服務期滿后,若招標人還未確定新的污泥處置單位情況下,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條款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合同期順延。在委托服務期限內中標人不得中途提高污泥處置費,中標單價在合同履行期內固定不變,否則,招標人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并追究法律責任。
(9)投標人污泥處置點應為閩侯縣城關污水處理廠距離50公里(含)以內,投標人應明確污泥處置點具體位置及運輸距離,并提供閩侯縣城關污水處理廠至污泥處置點的運輸行駛路線(污泥運輸行駛路線應滿足30噸貨車的通行要求),若投標人污泥處置點單程運距超出50公里按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10)單程運距指:閩侯縣城關污水處理廠到投標人污泥處置點地址的距離,以車輛實際運輸行駛路段的距離為準;若投標人所報的運輸行駛路線含有高速路段,須填報高速單程運距,以車輛實際運輸行駛路段的距離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服務的,具有污泥處置資質(允許污泥作為原材料),取得環評審批手續并通過環保驗收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國內企業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需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1)投標人合格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提供三證合一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的復印件);
(3)投標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的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詳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
(5)環評材料和環保驗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環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以及環保部門的相關批復文件等。
3.2、本項目投標人需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①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②依法繳納稅收: 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六個月(不含投標截止當月)內任一個月的繳稅證明;
③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六個月(不含投標截止當月)內任一個月由投標人繳交社保的證明材料;
注: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3、投標人須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人概況、工藝流程圖、主要設備設施圖片或樣冊、污泥處置設施故障時污泥處置應急預案方案等。
3.4、根據國辦發[2016]81號、環辦環評函[2019]939號的規定,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排污許可證,須提供有效的排污許可證復印件。
3.5、投標人必須提供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承諾函。
3.6、投標人提供參加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重大違法記錄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須提供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期之后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上述信用記錄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網頁打印件(或截圖)。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書面承諾:在中標合同簽訂后的5日內具備可立即接納并合規處置招標人污泥的場地、設備設施等。
3.9、其他詳見《第二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中“二、投標須知”中的第3條款。
注:以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應屬法定有效期內的,若發生變更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完變更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并以發證機關核準的變更為準,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其復印件應是清晰的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4、本項目評標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即經評審的最低綜合單價法)。
5、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地點:凡愿意參加投標的合格投標人請于2020年06月05日~2020年06月12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A區37樓購買招標文件。
6、招標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幣。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7、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應在2020年06月29日上午09:15(北京時間)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A區37樓開標廳,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8、開標時間、地點:2020年06月29日上午09:15(北京時間)在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A區37樓開標廳公開開標。
招標人: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洋里路16號(鼓山下院)
聯系人:劉女士
電 話:0591-63506738(辦)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健坤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A區37樓
郵 編: 350000
購買招標文件聯系人:前臺0591-87318812/87316727
項目負責人:鄭旭菁
電 話:0591-87318812/87316727
傳 真:0591-87316927
電子信箱:fjsjkzb@163.com
購買標書、中標服務費匯入賬戶 |
投標保證金匯入賬戶 |
開戶名(ming):福建省健坤招標有限公司 |
開戶名:福建海(hai)峽環保集團股份(fen)有(you)限公司(si) |
開戶(hu)行(xing):中國銀行(xing)股份有限(xian)公司福(fu)州(zhou)東門支行(xing) |
開戶(hu)銀行(xing):華夏銀行(xing)股份(fen)有(you)限(xian)公司福(fu)州(zhou)鼓樓支行(xing) |
賬 號:407870398762 |
賬 號 :12253000000268683 |
財務聯(lian)系人:陳(chen)小姐(jie)0591-87316727 |
傳真:0591-87316927 |
注:1.投標人認真審查清楚相應賬號,投標保證金繳錯賬號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轉賬單或電匯單上需注明“具體招標編號+保證金”。 |